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钟 鹏)
本人钟鹏,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经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勤勉地履行职
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履历
钟鹏,男,197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执业律师。曾就职于上
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2004 年至 2015 年任上海市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报告期内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亲自参加会议 东会次数 会次数
全部
同意
则》的规定和要求,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主动与相关
人员保持沟通仔细了解会议资料详细情况;在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并运用
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程序,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
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
下:
次,本人出席会议 1 次。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讨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行了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任职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
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重点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三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
查。同时积极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
了解和掌握市场变化和公司近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等提出建议。公
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不定期通过现场、电话、微信和邮件等多
种灵活方式向独立董事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确保我们能及时
了解公司的运营状态。在召开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信息;在重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布后,公司及时向独
立董事传递、解读规则并提示规范运作重点事项;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
作、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了畅通的沟通途径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有效监督,并实时关注相关媒体报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
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等事
项,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情况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
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权益分派。本人认为:本次利
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综合考
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及决策程序后,本人认为:
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员会进行了事前审议,经核查,本人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治理体系和内控执行情况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3 项内部重要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
性修订与完善,同时还新制定了 5 项制度,分别是《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司治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确保了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高
了公司的治理水平,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
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本
人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关注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积
极参与各类针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析研讨会及培训活动。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有效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
钟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