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朱维彬,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谨慎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
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
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朱维彬,1961年生,高级会计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专业本科,中山大
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711矿财务处会计,广州民润
岛内价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纺
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广州珠江啤酒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永信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财务负责人,广州从化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新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
公司董事长,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广州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资深
财务顾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代秘书
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特聘顾问,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广州华新农产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点石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资
财顾问,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广东上市公
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佰聆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
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州微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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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
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加,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朱维彬 7 6 1 0 0 否 3
会议的各项文件及查阅会议所需的各项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
深入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就各项议案进行
审议及表决的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始终保持着独立、
客观、审慎的态度,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还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
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2025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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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与负责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初步沟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审计部 2024
第一次会议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向董事会提交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 2024
第三次会议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2024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
审计委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员会
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
第四次会议 红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六次会议
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七次会议
度审计工作报告》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提名委 第一次会议
员会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
薪酬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
考核委 2025 年 4 月 18 日
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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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沟通方面,本人
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听取内审部门汇报,了解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并就审计重点、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内审部门严格
按照计划开展内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
通方面,本人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
人员配置及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在审计过程中,本人
通过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执行、重点审计
领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跟进年
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并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及审计意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流,认真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与提问,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
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了解舆情动态;在对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与中小投
资者利益相关的议案,审慎决策;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积极参加
与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培训,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不断
完善知识体系,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积极为公
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助力公司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审阅材料、参加培训及听取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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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
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
况。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通过会谈、电话及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会议所需的资料,管理层定期汇报
公司经营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听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并
及时回复问询,使本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营情况,有效保障了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勤勉履职提供了坚实支撑。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公
司均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推动落地执行,确保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得以规范、有
效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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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
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相关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并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
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薪酬体系、岗位职责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依
据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规定,始终保持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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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本人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全程参与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
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发挥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特长,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内控
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通过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为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始终保持独立性,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客观审慎地开展工作,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有效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
高履职能力,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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