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6-025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
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计划、审计范围、
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公正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