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于2026
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
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战略合作情况及业绩承诺情况
(一)战略合作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进行战略
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意向协议各签署方已完成意向协
议中规定的主要先决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民生中科嘉亿
(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浙江)”)收购中科嘉亿(山
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山东)”)100%股权具体事宜,
与中科嘉亿等主体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民生中科(浙江)55%的股权,民生中科(山东)
为民生中科(浙江)的全资子公司并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且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400 万元,实际经营业绩以民生健康认可
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报表为准,且不考虑收购时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的摊销;业绩承诺期内,因公司(含其子公
司)对其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权支付费用(如有)可补充确认为对应当
年业绩承诺的净利润。且,承诺主体承诺民生中科(山东)2024 年经营正常运
行并实现预期利润。
许的最低价向民生健康出让民生中科(浙江)股权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承诺主
体应于每一期审计结果出具后 30 天内向民生健康补偿完毕。
有)后,在业绩承诺期内,民生中科(浙江)实际实现的三年累计净利润超出的
部分,应当以超出部分金额的 3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发放给民生中科(浙江)
及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具体方式届时由民生中科(浙江)的总
经理提出方案,并提交届时公司或民生中科(浙江)有权机构进行决策。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民生中科(浙江)2025 年
度还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4.51 万元,高
于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数 600 万元,实现率 105.75%,达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
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民生中科嘉
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五、备查文件
情况的说明》
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