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
荐人”)作为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维峰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361.6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昆山维康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用于本次项目的募集资金。2024 年 1 月,昆山
维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
及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
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008800001971 - 已注销
东莞长安上沙支行 44050277008800000005 -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虎门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千灯支行
合计 55,575,700.6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表)。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部分 571,295,607.26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494,822,142.00
减:超募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94,807,984.23
减: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部分 108,870,258.00
加:利息收入 39,323,742.21
减:募投项目利息收入永久补流 13,168,223.53
减: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流 25,770,363.65
减:手续费 1,470.20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1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情形。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
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
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预计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39)。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维峰电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维
峰电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维峰电子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
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
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维峰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维峰电子在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361.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06.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979.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含部分 资总额(1) 金额 (3)=(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期
变更)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否 44,098.51 44,098.51 - 36,425.23 82.60 2024 年 6 月 50,837.31 否 否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270.73 6,270.73 - 6,104.95 97.36 2024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 6,952.04 69.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 - - 10,887.0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369.24 60,369.24 - 60,369.2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 57,129.56 15,129.56 57,129.56 100.00 - - - -
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
- - 15,000.00 6,376.61 9,480.80 63.21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72,129.56 21,506.17 66,610.36 - - - - -
合计 60,369.24 132,498.80 21,506.17 126,979.60 - - - - -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已投产,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该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2025 年度,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因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经董事会及原监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事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原定的 2025 年 6 月 30 日依次调整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披露《关于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详见本核查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部分。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额为 15,824.81 万元,经 2022 年 11 月 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824.8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
换情况
筹资金。以上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
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
额及原因 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
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 5,557.57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盛培锋 吴隆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