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 [2025]32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
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