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出具《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王欣兰 郝宸龙 张晓晓
日期:2026 年 0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