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
健需在 5%
年度年报审计机
华仪电 的范围内与
构,因华仪电气涉
气、东海 2024 年 3 月 6 华仪电气承
投资者 嫌财务造假,在后
证券、天 日 担连带责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健 任,天健已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
按期履行判
同被告,要求承担
决)
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始为本
项目组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公司提
成员 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业 供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9 家上
张颖 2003 年 2003 年 2006 年 2023 年
人 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颖 2003 年 2003 年 2006 年 2023 年 同上
签字注册
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0 家上市
王振克 2020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26 年
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
贺梦然 2000 年 2002 年 2002 年 2026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
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
间为基础计算的。2026 年度审计收费需根据 2026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基于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0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