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独立董事张晓先生以及董事
张晨晨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
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担任,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 年 7 月 10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此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
会或监事,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规定代为行使。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
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告>的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6、《关于<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第八次会议 7、《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外部审计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审议通过年度续聘相关议案,确保审
计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资质符合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全面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重点核查其审计程序执行的合规性、审计结论的客观
性与执业的独立性。经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独立性不足、审计程序不合规等情形,有效发挥了外部审计的监督效
能。
报告期内,围绕审议的各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
行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职责,全面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
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推动内部审计部门聚焦核心工作,
提升审计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公司
内部监督体系。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积极指导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实际运营中,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
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业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对接,及时提供审计资料,配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同
时,推动外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成果互认的协作机制,促进内外
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高效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全面提升了公司治理
与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相关职责,对年度内所审议
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强化责任
意识和专业履职能力,以更加积极、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
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
进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的不断提升。
特此报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