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电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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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海电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6〕423 号文同意注册。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
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并置备
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相关要求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T-4 日)12:00 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
提 交 核 查 材 料 时 请 登 录 招 商 证 券 IPO 项 目 网 下 投 资 者 服 务 系 统
(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
                                。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
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
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
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
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在《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限等信息。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
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 年 4 月 28 日,T-4 日)上午 8:30 至询价日
(2026 年 4 月 29 日,T-3 日)当日上午 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
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
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
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
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
内部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报价。
  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
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
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
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
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
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
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
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2,2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2,2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的 49.73%。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应严
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
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
其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招股意向书》
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
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
即 2026 年 4 月 22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
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
国证券业协会。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
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
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
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
   参与本次天海电子网下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应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T-4 日)12:00 前通过招商证券 IPO 项目网下投资者服务系统
(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及核查材料上传工作。如投
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
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
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 年 4 月 28 日,T-4 日)上午 8:30 至询价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T-3 日)当日上午 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
询价。
   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
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
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
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
确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网
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 汇总表电子版(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
直接填写资产规模金额)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应当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 汇总表(个人
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信息)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
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网
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 汇总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
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资产金额(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
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信息)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
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招商证券 IPO 项目网下投资者服务系
统上传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
其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
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
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
日,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
则上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2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
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的产品总
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
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
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的
  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最近
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和询价前总资产孰低值的情形,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
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
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
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
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
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
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
价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
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
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
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已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
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
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
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
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7
日,T-5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
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
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主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
一,即不得超过 18,500 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6 年 4 月 30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
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6 年 5 月 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
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6 年 5 月 7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今日刊登的《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
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
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
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十、
中止发行情况”。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
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7,900.00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5%,全
发行股数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发行方式      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证券账
发行对象
          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26 年 5 月 7 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
发行日期
          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003 号天海大厦
发行人联系电话   0392-3279707
保荐人(主承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商)联系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   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商)联系电话    初步询价期间专用咨询电话:0755-23189774、0755-23189775
 发行人: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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