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
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除非本说明另有所指,本说明所使用特定词语应具有
其在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定义的含义: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
作出具体规定。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
东大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各
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
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不少于全体董事的 1/3。公司制定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公司董事会运行规
范,公司董事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依法行使权
利和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六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
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
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上述公司治理结构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
公司现有 5 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独立行使表决权。各位独
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决策水平等方面积极提出建议,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履行职责,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等。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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