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禄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禄科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港币、美元等多种货币,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深加工结转和直接出口销售规模,计划开展衍生品交易
业务。
(二)投资金额、期限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衍生
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外币金额总规模不得超过等值
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三)投资方式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形式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
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未来12个月,公司在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时,为了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
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深加工结转和直接出口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因此对于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衍生品交易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
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查。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充分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
及指南,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
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
效控制。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 峰 王 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