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
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同时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遵守职业操守、公允表达意见、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二、执业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其东,199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
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段晓军,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志刚,200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
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情况:黄志刚,于 2024-4-30,因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0 申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
局行政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
时保持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
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华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
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
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
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
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大华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
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对本公
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大华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大华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
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
行检查,即大华所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
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
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
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大华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
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大华所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
的性质和影响,首先进行整改,同时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
责程序。
四、具体工作方案
大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
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同时大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函
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
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本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所制定了
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
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职情况的评
估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
吕伟顺 刘 晶
王 鹏 高长明
邢海荣 王雪艳
谢彦君 褚 霞
李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