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6-027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业务的决策权,并
签署合同及交易确认等相关文件。现就公司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开展国际业务,2023 至 2025 年,公司实现的
国际业务收入分别为 1.39 亿元、2.14 亿元、2.21 亿元,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5.78%、8.08%、7.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
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随着公司国际业务规模的增长,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规模
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重复计算。
(三)业务品种及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
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
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
批有效期计算。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相关风险以及具
体的应对措施如下:
差较大导致汇兑损失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明确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
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
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通过银行等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
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于操作人员专业水平或管理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定了《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利率、汇率市场风险管理办
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
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及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
况进行核查,控制操作风险。
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业务无法按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逾期款项,避免出现
应收账款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延期的风险。
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
制交易规模,将回款预测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
表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
础,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同时,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
控制体系。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
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