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6-12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22.05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
日数据,含超募资金到位后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因利息原因,最终金额以实
际提取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7.66%,符合公司最近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92.029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
行价格为 71.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006.70 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080.79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38 号)。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60,836.72 60,836.72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82,244.0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
已实施完毕或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24,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 24,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18%,
且此事项已经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 24,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超募资金 14,522.05 万元(含
超募资金到位后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鉴于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或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 14,522.05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数据,含超募资金到位后利息及现
金管理收益等,因利息原因,最终金额以实际提取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路智控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北路智控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