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6-15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
分条款,并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上述调整内容已事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
人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充分征求了公司职工代表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对以
上事项出具了合规性说明,监事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1,422,2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南京北路
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
总额的1.08%,过户价格为18.18元/股。
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并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情况
数年度由“2024年度”改为“2025年度”,同时调整增长率指标,调整内容前后
对比如下:
解锁 对应考
调整前——考核目标 调整后——考核目标
安排 核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个解 2025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锁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个解 2026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锁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个解 2027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2%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锁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为“股东会”,不再设有监事会及监事职务,故本次调整同步修改、删除《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表述。
除上述调整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及原因
公司在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时,基于当时的外部环境、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及激励效果等因素,设定了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由于受到行业周期影响,
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2027年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和公司目前所处的经营环
境与经营情况相匹配,若公司继续实行原业绩考核目标,将削弱激励性,背离员
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因此,为继续保持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公司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2026年、2027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更具合理性,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激
励作用,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2026年、2027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调整,是公司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员工
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和员工对自己的要求,
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6 年、2027 年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
司内外部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已按照《指
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规定继续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