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 年末合
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经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计费用
根据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及审计范围拟定为 65 万元,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后续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与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
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亿通科技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2025 年 8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预审后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情况、审计调
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
于公司年审相关审计总体情况、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结果的汇报。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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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