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天健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
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天健就独立性确认、计划的审计范
围、计划的审计时间和识别出的特别风险等相关情况,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了
充分的沟通。
(三)在 2025 年年度现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核
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和会计师关注的问
题,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以保证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年度审计和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
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