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2:12: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6-2028 年)
  为完善和健全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制订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以下简称“本规划”
                )。
  第一条 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经营发展规划基础上,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
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
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
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第三条 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
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审计报告。
  (三)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比例: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五)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
  (六)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
营情况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
报规划。
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由董事会进行专
题论述,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制定三年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附则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能置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