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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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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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7472号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贝隆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贝隆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贝隆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贝隆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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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贝隆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
允反映了贝隆精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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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号)同意注册,并经贵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00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46元,共计募集资金38,62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
销商兴业证券股份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为38,62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本次发
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6,086.49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32,541.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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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环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余姚环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余姚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余姚支行
合 计 5,574,530.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146.72
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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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精
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1 月 22 日延
长至 2027 年 1 月 22 日。同时,公司拟新增“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及“浙江省余姚
市舜贝路 4 号”部分区域为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
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2026 年 1 月 22 日 2027 年 1 月 22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 年 1 月 22 日 2027 年 1 月 22 日
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调整前) 实施地点(调整后)
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主 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主楼一至三层生产区域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楼一、二层生产区域 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主楼一至三层生产区域
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主 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主楼一、二层研发区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楼一、二层研发区域 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主楼一层研发区域
上述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
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
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
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
率。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
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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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用 6,922.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尚未到归还日,上述补流资金尚未归还。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 4,0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签约方 产品名称 期限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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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无其他使用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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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541.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6.72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18.8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改变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606.00 32,541.51 2,146.72 21,318.81 65.51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 - - - - - - - - -
合计 50,606.00 32,541.51 2,146.72 21,318.81 65.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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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新增“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及“浙江省余姚市
舜贝路 4 号”部分区域为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
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
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
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
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 年度合计置换金额为 542.89 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用 6,922.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尚未到归还日,上
述补流资金尚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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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个月。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截至报告期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 4,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用 6,922.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尚未到归还日,上
述补流资金尚未归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截至报告期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 4,000.00 万元。截止期末公司尚未动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7.45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7,719.35 万元,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 7,716.44 万元,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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