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57 公司简称: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鸥哈希化学涂料有限公司、松井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北京松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松
井先进表面处理与功能涂层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昕逸辰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松井新材料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松井(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
限公司、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松井电子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松井(美国)物业有限责任
公司、松井新材料(美国)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商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松井新材料(越南)
有限公司、松井新材料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巢湖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瑞润合汇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工程
项目、资产管理、子公司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全面预算、财务报告及信息系统。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担保业务、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子公司控制、财务报告等业务
流程。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导致财务报告错误金额小于利润
利润总额 超过利润总额的 5% 超过利润总额的 3%但小于 5%
总额的 3%
导致财务报告错误金额小于资产
资产总额 超过资产总额的 1% 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总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到重要程度,未达到重大程度;
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导致财务报告错误金额小于利润
利润总额 超过利润总额的 5% 超过利润总额的 3%但小于 5%
总额的 3%
导致财务报告错误金额小于资产
资产总额 超过资产总额的 1% 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总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重大处罚;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各项控制活动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规范与稳健。
强化、监督评价机制深化等方面,持续提升内控的精准性与适应能力,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坚实支撑。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凌云剑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