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的相关规定,水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
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
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予以审议,同意继
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
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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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置入资产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
任、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
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人力及
其他资源配备等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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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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