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2: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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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之江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
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邵俊斌先生、麻静明
先生、倪卫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强国先生、
傅蔚冈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强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
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
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俊斌先生简历
  邵俊斌,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武警浙江总队杭州医院技术人员;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于浙江大学攻读内科学硕士学位;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于浙江大学
攻读内科学博士学位。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2 月于杭州博赛基因诊断技术有限
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04 年 2 月至 2008 年 2 月于杭州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今于公司担任董事长兼研发中心总监;
院院长,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上海之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之江未来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LIFERIVERBIO-TECHUNITEDSTATESCORP(之江美国)
董事,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智简
道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川月株式会社董事长、鹿尔岛(上
海)食品有限公司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俊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9,444 股;通过上海之
江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995,001 股,通过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65,135 股,通过富诚海富资管-杭
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之江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215,127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575,263 股。邵俊斌先
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
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 55.4029%股份,为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
司和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麻静明先生简历
   麻静明,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1993 年
任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于杭州博赛
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4 年 2 月至 2005 年 4 月于杭州博康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于公司担任董事兼副
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于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上海
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之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杭州
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麻静明先生通过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5,852,321 股,通过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520,720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73,041 股。麻静明先生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 9.00779%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倪卫琴女士简历
   倪卫琴,女,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2000 年
军医大学任技术员;200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杭州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技术员;2005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代行),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奥润微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智简道医
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鹿尔岛(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倪卫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00 股。通过上海之
江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3,207 股,通过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122 股,通过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
行-富诚海富通之江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47,216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21,545 股。倪卫琴女士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 3.74515%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强国先生简历
  徐强国,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
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201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任浙江工
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拓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浙江保尔力橡塑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傅蔚冈先生简历:
  傅蔚冈,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0 年
在西安理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 2003 和 2009 年在浙江大学获得法学硕
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3 年至 2019 年,历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
副院长。2019 年至今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兼任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
司非执行董事、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傅蔚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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