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 冠盛股份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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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6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与合作银行、到期时间以及市场利率走势有关。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
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
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理费率主要与合作银行、到期时间以及
市场利率走势有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公司名称:美国富国银行、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美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
等金融机构。以上银行均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
的应收账款。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公司拟与合作金融
机构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保理业务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件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
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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