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王许先生、独立董事朱健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周家儒先生组成,其中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许先生担任。
由独立董事王许先生、独立董事朱健先生和职工董事倪贞贞女士组成,其中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许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年
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充分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督促注册会计师
勤勉尽责,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通过认真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
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是否按照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
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合法、合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2025 年 10 月 15 日后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
的效率。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取消监事会,明确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全面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有序完成职能承接与
工作衔接,将监事会监督事项纳入履职范围,同步开展财务监督、合规监督、履
职监督与内控监督,确保治理结构平稳过渡、监督效能有效提升,为公司规范运
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全面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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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