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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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实际情况编写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6)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
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以及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营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稳步开展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
动。根据 2025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公
司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林)》(公告编号:2026-008)、《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莉佳)》
              (公告编号:2026-00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彭兵)》(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建
林先生、史莉佳女士、彭兵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公司经营计
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
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包括新
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
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敞口授信的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
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
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证与核查,分别出具了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
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
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因独立董事对薪
酬方案均需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
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
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审
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六)现金分红的条件:
  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为正值;
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特殊情况。
  如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无法满足
公司经营或者投资需要的,公司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6]2907
号),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六)现金分红的条件规定,公司审
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则上
不可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及为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决定 2025 年度不进行权
益分派。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 2026 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
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
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
标的顺利实现,规范公司运营流程,严格把控各项风险环节。加强对财务风险的
监控,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稳定,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稳定股东回报预期。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通过清晰、易懂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
发展前景。同时,公司将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稳定股东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
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案》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6]2907 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写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姚洪先生、林
桂燕女士、沈强先生、唐向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建林先生、
史莉佳女士、彭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 2028
年 3 月 27 日,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
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董
事会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整为 7 人,
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须经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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