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3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 名,分别为吴海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49.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此外,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可归
属比例为 100%;1 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 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自愿
放弃本次归属;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 级”,个人层面可归
属比例为 0%,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10.40 万股。其余激励对象当期个人
层面考核等级均为“B 级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本次合计
作废限制性股票 60.20 万股。
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限制性股票 60.20 万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
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62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72 万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关联董事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
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14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80 万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的分公司中海沃邦永和分
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的发展。
被担保人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为公司持股 67.5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中海沃邦的分公司,中海沃邦其他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均较低。公司能够决定被
担保人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其财
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本次担保目的是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资金
用途具有合理性,且中海沃邦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所处天然气行业发展前景广
阔,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中海沃邦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
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中海沃邦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综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因全体
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讨论,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有表决权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