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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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缩短会议通知时间。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
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金额等条款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5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5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6,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              项目总投资
                                             额
年产 1520 万套汽车安全系统核心部件全产业链
  配套项目(临山镇 3 号水库二期地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8,950.00       28,950.00
           合计                142,235.00       96,500.00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
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              项目总投资
                                             额
年产 1520 万套汽车安全系统核心部件全产业链
  配套项目(临山镇 3 号水库二期地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1,650.00       31,650.00
           合计                144,935.00      105,500.00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
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
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进行了调
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进行了调
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进行了调
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最新的
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修订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
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定《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可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同意制订《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可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全部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
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
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可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股东胡铲明先生根据相关规定,
向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提请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暨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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