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9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32.0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