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
划,提出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789,781.5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01,757,359.78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为 49,371,404.60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66,785,698.71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9,789,781.55 100,169,437.45 -170,971,342.44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3,001,349.96 18,114,785.10 16,655,651.22
营业收入(元) 18,961,858,838.03 20,837,269,956.74 21,888,226,740.9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16,863,895.513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66,785,698.71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是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额度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
案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