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28,849,833.8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84,983.38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169,553,685.86 元,扣除已支付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48,115,500.30 元,
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47,403,035.98 元。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为 296,549,888.3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7,403,035.98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
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107,933,334 股剔除回购专户
已回购股份 1,010,000 股后的股本 106,923,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32,077,000.2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42,769,33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150,702,667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
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
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及
转增总股数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207.70 万元。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8.96 万元,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9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077,000.20 48,115,500.30 26,905,83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07,098,334.0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7,098,334.0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