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会计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45,171.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76,062,785.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17,535.98元后,并根
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760,723.45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8,401,9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520,595.5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9,520,595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为127,922,58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的余额,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导致总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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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和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不存在回购情形。
公司本次预计分红为29,520,595.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为32.53%。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520,595.50 29,520,595.50 22,708,150.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97,832,209.74 62,616,516.20 47,399,562.65
营业收入(元) 1,183,477,575.01 940,164,243.83 746,570,941.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81,749,341.5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7.24%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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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填报了2023年至2025年度数据。
公 司 上 市 未 满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2023-2024 年 度 公 司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累计超过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产情况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
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三)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且能够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
发展的信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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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
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施,存在不确定性。
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
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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