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6-01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上述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 302,221,598.7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
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9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5,55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102,057,615.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57.55%。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上述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057,615.00 74,175,720.00 73,515,7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302,221,598.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49,749,055.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3,023,106.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
否
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63.2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预案
是在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下兼顾广大投
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
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