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执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
监督与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
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
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
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二、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以及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证
券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开信
息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公证天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的
实际履职情况,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审计工作中,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沟通协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事项,
确定了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并持续督促其按既定规划及时完成审计
工作。在公证天业出具初步的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沟通并了
解相应情况。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公证天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证
天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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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