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东来
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变更前由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董事朱志耘先
生和独立董事苏涛永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
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王健胜先生担任。
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毛新勇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5 年 7 月 31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董事毛新勇
先生和独立董事苏涛永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
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王健胜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序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 2025 年 3 月
委员会第 31 日
六次会议
的议案》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 3.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 2025 年 4 月 4.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 14 日 5.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七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 2025 年 8 月
委员会第 15 日
八次会议
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 2025 年 10 月
委员会第 14 日
的议案》
九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
职责;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
治理水平。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殊普通合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
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计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审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取消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职责,对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总体评价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
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的合理
性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
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
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