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3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
票)
》(公告编号:2026-034)、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4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
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7,968,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64,00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同意股数 58,032,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7,968,5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
股数 64,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七) 7,411,852 99.14% 0 0.00% 64,000 0.86%
益分派预案
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
(十) 7,475,852 100.00% 0 0.00% 0 0.00%
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包智渊、李金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二)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