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关于召开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1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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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41      证券简称:中国移动          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10 点整
  召开地点:中国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香港君悦酒店大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5 月 21 日至2026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宣布派发末                √
    期股息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                √
    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重选梁高美懿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
    案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
    酬金的议案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购回不超过公司现有已                    √
    发行香港股份数目 10%之香港股份的议案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                    √
    过现有已发行股份数目 20%之额外股份的议案
    关于按被购回香港股份之数目扩大授予董事会                    √
    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中国移动有
限公司二〇二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
案 7、议案 1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
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
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
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
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
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
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
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41   中国移动        2026/5/15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 A 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
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 1)。
  (二)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的登记。
  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周一)16 点
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电子邮件、
邮寄送达或传真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前述
规定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一)”。
  (三)港股股东参会方法另见港股股东通函及相关公告文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 号中国移动 A 座
  证券事务部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5399 2600
  传真:010-5261 6951
  邮箱:zqswb@chinamobile.com
  (二)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宣
    布派发末期股息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
    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重选陈忠岳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
    案
    关于重选李嘉士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关于重选梁高美懿女士为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
    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购回不超过公
    港股份的议案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
    之额外股份的议案
    关于按被购回香港股份之数目扩大授
    般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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