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078.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59,345,711 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转增结果为准)。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
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
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
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字[2026]第 ZI10212 号),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013,476.58,加上母公司年
初未分配利润 278,710,554.14 元,减 2025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54,946,797.00 元,
母公司 202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8,885,046.38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2,312,085.81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8,885,046.38
元。
意见,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
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 派发现金 股 利人民 币 3.00 元( 含税),共派 发现金 股利人民 币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4.5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1,978,718.8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 年年
度,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9,345,711 股(最终转增
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因此,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4,946,797.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5.60%。
(二)调整原则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
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
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4,946,797.00 54,750,287.00 32,673,31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3,893,382.43 64,355,742.49 72,336,311.24
营业收入(元) 712,920,391.91 534,172,345.88 486,633,959.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42,370,397.2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11.57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
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
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规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
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
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
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于 2026 年半年度结
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60%。
五、相关风险提示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
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