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传媒: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17:19: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
立董事,下同)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总编辑、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下同)。
 党群组织领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
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
            — 1 —
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
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
核表现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
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
下,负责研究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
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办法执行情况
                 — 2 —
进行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具体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
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
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
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职务并负
责管理有关事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
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薪酬是与负
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任期激励是
与负责人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其中,绩效
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
体薪酬遵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公司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重复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 3 —
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
酬情况,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任职年度一次性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如
下标准发放: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按年发放,任职当年按照实际任职时间
发放前一年度预留绩效和当年部分绩效,当年剩余绩效待公
司最终确定后,按相应程序于下一年度发放;
 (三)任期激励参照《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
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
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
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
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
                — 4 —
或薪酬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
包括领取的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货币性收入(包括奖金、津
贴、补贴等)。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
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
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
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
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
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
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资的实际购买力
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 5 —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
并报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
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止付追索参照《甘肃省
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其他人员薪酬发放参照本办法,授权
公司经理层制定有关制度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
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 6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读者传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