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奕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1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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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芮奕平)
  作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始终恪守独立董事职业规范,以审慎勤勉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独立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基于独立立
场对相关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持续推动董事会决策
程序优化,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促进治理体系完善,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规范、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
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芮奕平,195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2021年12月起任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年3月起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
极作用,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股东会
       报告期内应出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
       席董事会次数
                                  席会议     数
芮奕平      11      11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
和3次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内部审
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2次会议,
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关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职责与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候选人个人简历、
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按时出席
了公司召开的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就公
司向关联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公开挂牌
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拟续聘
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公司向关联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
事项情况进行审核,就相关事项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核查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关注相关决议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从财务、
法律和业务等多方面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做出准确、科学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提升公司治理决策的科学
化水平与经营发展的稳定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定期会议、专项沟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职责,
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指
导完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针对审计调整事项和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专业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报告期
内公司所召开的2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
参加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关注
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和关注的事
项;参与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资料,运用专业知
识和相关管理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
响,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及风险防范,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在公司现场进行考察、调研,密切保持与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和完善,关注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讨论遇到的问题,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
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日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
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依
照相关程序对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
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所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本人也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
体系,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现重大
内控缺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护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
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务,后该议案经公司于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本次控制权转让协议
相关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
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完成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符合相关
任职资格的规定,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相关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全
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态与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密切留意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把握公司运营实况及潜在风
险。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利用自身专业经验进行审慎分析和独立判断,
审慎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控
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
善与优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定期参与专业培
训以更新知识储备,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与讨论,进一步关注
公司治理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确保在
审议各项议案时能够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内部控制、风
险防范及合规运营等关键领域,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结
构的持续完善与透明度的提升,促进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高效,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
量。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芮奕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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