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 江南水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勇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17: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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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简历如下:尤勇军,男,1972 年 12 月生,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江阴职
业技术学院化纺系教研室主任。现任江南水务独立董事;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环材系
教师。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法》要求的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
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
东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议案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会的次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别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0     否
战略与 ESG 委
  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了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方案进行了审核,
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第八届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
核,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2024 年可持续发
展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相关审阅意见。
  在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别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有效
的沟通,就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探讨,助力保障审计
结果客观公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高度重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
会,密切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意
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反馈。同时,重点关注利润分配方案制定、
关联交易公允性等中小股东关切事项,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
督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充分借助现场会议契机对公司进行实地了解,与公司管
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本人虽非审计委员会委员,
但秉持履职尽责的态度与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的初衷,多次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了解
年报审计工作。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围绕公司经营发
展、规范运作及防范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线上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公司转发的监管文件与
学习资料,系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案例,持续提
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在公司组织下,本人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和 2025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2025 年 12 月,公司组织本人赴杭州现场调研,与公司高管层围绕行业技
术创新、企业治理等议题进行交流学习,进一步拓宽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判断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面、积极的配合。公司始终
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于履职所
需的各类信息与资料,公司均能及时、完整地提供,并针对相关问题予以认真详实
的解答,未发生任何拒绝、阻碍履职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形。与此同时,公司设立
独立董事办公室,为本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支撑,切实保障了独立董
事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慎核查,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本人严格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慎的审核。年报编制期间,本人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相关汇报,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公司年度经营
成果、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定期报告规范编制、真实
披露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与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
系。经核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聘任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
为公司财务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了其审计职责,能
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
业能力,本人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财务总监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
聘任该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同意了该议案。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2025 年 2 月 21 日,提名委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 年 3 月 14 日,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通过了上述议案。
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查;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骆才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经核查,公司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和
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人作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薪酬方案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各项职责,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稳健经营等方面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与
行业趋势,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更多的建议,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力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稳定的高质量发展。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尤勇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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