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 得润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 6,675.81 万元,预计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一、公司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得润”)、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共
同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
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原告”)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由于重庆美达未及时、足额
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璧山法院”)对借款方和担保方提
起诉讼。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2026
年 3 月 5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
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
诉讼进展暨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解除查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4、2026-005、2026-011、2026-01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璧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20 民初 16416 号],判决内容如
下:
(一)被告重庆美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归还截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的本金 6,600 万
元,并支付从 2025 年 11 月 9 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
复利以罚息为基数,均按照年利率 5.7%计算);
(二)被告重庆美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1,200 元;
(三)原告有权就被告重庆美达提供的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债权(债权
金额以 9,500 万元为限)未受清偿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原告有权就被告宜宾美特提供的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
(二)项未受清偿的债权范围内(债权金额以 12,150 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五)原告有权就被告得润电子提供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
项未受清偿的债权范围内(债权金额以 12,150 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六)被告宜宾美特、得润电子、合肥得润就被告重庆美达在本案所负的债务(金额以 12,150
万元为限)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本案件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
起上诉,因此该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
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对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 6,675.81 万元,预计不会对以
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持续督促重庆美达筹措资金偿还借款,尽量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后续仍有可能会
面临相关资产被拍卖或变卖等其他方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
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公司将视后续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