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
况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司(含 A、B 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案件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华仪电
投 2024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气、东海
资 年 3 月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证券、天
者 6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
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
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