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
会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济发展承压前行。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始终聚焦主
营业务,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精益管理为手段,降本增效,
从生产、研发、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努力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并积极布局产业链延伸发展,推动公司经营实现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653.2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9.15%;营业成
本 41,753.4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8.50
万元,比较去年同期增长 1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4,779.62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0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28,900.00
万元,较年初增加 3,004.07 万元,增幅 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1,111.64
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 4.06%。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第五次会议 日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第六次会议 日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法律法规的议案》;
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第七次会议 日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与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案》;
案》;
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第八次会议 日
的议案》;
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日 案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的议案》;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事项的议案》;
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说明的议案》;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案》;
案》;
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说明的议案》;
划>的议案》;
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第十次会议 日
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第十一次会议 日
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案》;
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第十二次会议 日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第十三次会议 日
报告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与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共提请组织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4 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会决议得到有效
的实施。股东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临时股东大会 22 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2 日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东大会 13 日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方案的议案》;
的种类和面值;
及发行对象;
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量;
临时股东大会 3日 归属;
期安排;
配利润安排;
产交割;
置
有效期;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易的议案》;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议案》;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
案》;
承诺事项的议案》;
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说明的议
案》;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案》;
议案》;
的议案》;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问题说明的议案》;
规划>的议案》;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2 日 2.0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三)董事履职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职,对重大事项均秉持审慎原则进行独立判断、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与管理经验,保证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有效推动公司实现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
性评价,2025 年度全体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A”。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的职责和议事规则规范履职,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全年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面统筹公司财务监督与内
部核查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
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与工作对接,全程督促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程序,切实保障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
整性与准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并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价,为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出专业、合理
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换届调整等需提交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本年度未召开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聚焦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布局,对影响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有效提升公司战略决
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合理性,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时出
席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
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7 次,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
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三
位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时间均达到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独立董事对
公司的关注与责任担当。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
真履行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杜绝
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构
建规范畅通的双向沟通机制,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
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对投资者提问和咨询做出
及时回答;公司组织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上一年度经营情况,
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以丰富的方式
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为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建言
献策。
四、2026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确保
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实现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
障。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
关,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