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
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
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风险判断、
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方法、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致同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
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致同所执行的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
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进
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程序,为致同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
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建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72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8 万元。
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的规模大小、繁简
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工时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同所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在年报审计计划阶段、完全阶段均进行了充分沟通,沟
通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公司整体情况、总体审计策略、关
键审计事项以及总体结论等相关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
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致同所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严格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
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监
督与指导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审慎评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胜
任能力,并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充分、高效的沟通,督促其以独立、客观、审慎
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地出具,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经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
年报审计中,展现了高度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的
立场,审计程序规范,工作勤勉尽责,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最终出具
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监管要求。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