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认真落实和执行了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该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运行的实际情
况。
公司独立董事关晋平女士、李健飞先生、陆圣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依据独
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蒋志勇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
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
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已编制完成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
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
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015,696 股为基数,
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53,704,708.80 元(含税)。同意公司在满足分红条件下,开展 2026
年中期分红的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
将按照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为了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
利的等待时间,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在
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情况下公司可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2026 年中期分红
规划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分
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
的专业审计机构。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公司
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在公平、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公司保证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损害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关联董事陈劲松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薪酬确认及
公司结合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 2025 年度董事、高
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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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9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管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
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2025 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范围内可调整
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和签署所需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 2026 年度为公司的全资、控
股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 1.5 亿元担保,全部为续期上年度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落地,推动公
司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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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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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