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2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芮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
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3-01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8.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因年
终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
和《2023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归属条件,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88 万股,符合本期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2 人。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 1.78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授予数量、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
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价格、数量调整、归属及作废
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
归属登记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