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2 名激励对象
因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符
合归属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
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263.73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