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8:23: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2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芮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
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3-01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8.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本 155,470,04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49 股 , 转 增 76,180,323 股 , 本 次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总股本 231,650,37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智洋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470,000 股×
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发生派息后,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8 元/股-0.50
元/股)÷1.49-0.10 元/股=4.8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7.88 元/股调整为 4.85 元/股,授予数量由 447 万股调整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授予数量、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
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作
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价格、数量调整、归属及作废事
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
属登记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智洋创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