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博耀,男,1979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独立
董 事 , ACESIAN PARTNERS LIMITED (Singapore) 独 立 董 事 、 Metro Transit
Solutions Pte Ltd (Singapore) 总 裁 、 MTS Systems Engineering Pte Ltd
(Singapore) 执行董事、Key Direction (Singapore) Pte Ltd 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并
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缺席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通讯参会 5 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对2025年度本人参与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所有决议
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郭博耀 2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名称
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 1次
门会议 (通讯参会 1 次)
薪酬与考核 3次
委员会 (通讯参会 3 次)
提名委员会 1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1 次)
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
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讨
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人提
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
己的意见。
(五)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5年期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5年11月28日,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并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5年12月18日召开
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
别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10月29日
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
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有序开
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五)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
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资者能
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
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
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共
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郭博耀